科研解读
保定开放大学校级课题研究明白纸
资料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

保定开放大学校级课题(管理单位:保定开放大学)是培养锻炼个人科研能力、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基础科学研究。进行校级课题研究,可以更贴合自身工作实际,为以后申报其他课题打好基础。

一、申报立项

1.时间:校级课题每年申报、立项一次,时间为4-6月。

2.选题:申报者可按校级课规定的选题方向自行设计题目,也可根据学校发展、教学改革实际、学科建设或自身的专业方向、研究专长、跟踪研究领域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等确定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3.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保定开放大学体系在职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经验,还应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保证,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工作。

4.立项:申报时需填写《保定开放大学校级课题立项申请书》和《校级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由科研处组织校学术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结果报校长审批核准。

二、研究周期

校级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未按期结题的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项;超过3年课题撤销其立项资格。

三、结项条件

完成下列科研成果之一即可申请结项:

1.论文已经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保定开放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字样以及课题编号,未标注的不作为结项依据。

2.著作已经正式出版;

3.学校统一将研究报告等相关成果集印成册;

4.研究报告获主管领导批示;

5.课题组制作的精品课件、网络课程等资源在省、市级开大推广使用;

6.经学术和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研究成果对学校的改革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结项审批

校级课题每年办理两次结项,为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

结项材料包括:

1.课题立项证书。

2.《保定开放大学校级课题结项申请书》

3.课题研究成果

科研处负责组织专家对课题组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和结项答辩。评审结果分三种情况处理:准予结项;延期结项;撤销立项资格。

五、经费支出

依据《保定开放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实施细则》,对本校教职工开展校级课题科研予以一定科研经费支持。课题结项后按照《保定开放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列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