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解读
河北开放大学课题研究明白纸
资料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

河北开放大学课题(管理单位:河北开放大学)是推进学校科研工作,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围绕教育教学和学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

一、申报立项

1.申报时间:河北开放大学组织年申报、立项一次,通知时间为1-3月份,要求递交课题研究申请截止时间在31日前。

2.选题:一般选题方向涵盖“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和思政育人工作研究”“教育教学研究”“信息化与资源建设研究”“开放大学建设研究”“教学改革研究”这五大方面。具体参考当年课题指南。

3.基本要求:项目申请人应为河北开大体系在职在岗人员。

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最多可以参与申报一个其他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最多可以参与一个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项目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鼓励办学体系内跨区域联合组建项目组申报。

涉及体系建设或体系整体工作的项目,原则上应有省市县三级人员参与

4.申报材料:一般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申报材料由各市开大和省校各部门汇总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5.立项时间通常为4-6月份。未通过立项审批课题可自动降为校级课题开展基础研究。

二、研究周期

省校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或约定时限;未按期结题的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项。

三、结项鉴定

河北开放大学每年办理两次结项鉴定,基本安排在每学期末。研究成果符合条件者可免于鉴定,其他均需经过鉴定;免于鉴定和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者予以结项。未在预期结题时间完成科研项目的课题,须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原因和预计结项时间。

1.免鉴定结项

在完成约定的研究内容前提下,项目的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在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 篇(含)以上;著作正式出版;软件、专利获得正式登记或授权;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上级部门(单位)采纳(以正式文件为准);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奖励;校级项目立项后,同一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又获得更高级别项目立项资助。

属于上述情况者,由项目负责人向科研与规划处提出免于鉴定结项申请,说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河北开放大学科研与规划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定。

2.鉴定结项

项目结项时应提交较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北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字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项目结项时应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8000字)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结项依据。其他结项要求按照《河北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经费支出

课题经费依据河北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列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