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保定开放大学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时间:2023-03-20   浏览次数: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我校发展需要和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标准,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密切联系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

坚持以人为本,以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契机,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持改革创新,以创新教师喜闻乐见的工作方式方法为抓手,顺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

三、总体目标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主动性,不断改进和加强师德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惩处、检查、保障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四、主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教育机制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以“立德树人、德识相长”为出发点和立足点,通过多渠道、分层次地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教师与时俱进、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利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时间,组织教职工进一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学校制订的学术规范、教学规范等文件中有关师德要求的内容,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座谈讨论,加强学习检查和督促考核。

创新师德师风教育,积极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引导教师把职业理想、职业信仰、职业技能与职业幸福有机统一起来,强化师德师风修养的自动力,汇聚师德师风修养的拉动力,形成师德师风修养的推动力。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在教师入职培训、教学科研培训中,开设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成长的全过程,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邀请领导专家及师德先进典型、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开展师德师风宣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教师将师德师风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师风规范转化为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提高师德师风践行能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的研讨和交流,通过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典型培养、学习提高等方式,联系教师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对照职业道德规范,探讨师德建设的难点、热点问题,推动师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宣传机制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表彰会、座谈会等形式,发挥校园网、QQ、微信、微视频等载体的优势,集中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完善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明确教师师德禁行行为,从遵纪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服务社会等方面加强对教师职业行为的考核。

1.在新教师聘用中,坚持严格的政治、道德和业务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要考察内容,确保引进和聘任的每一位教师政治合格、业务精良。

2.将师德师风考核与教师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职务晋升、人才选培、聘用管理及评优评先挂钩。对于师德表现突出的,在上述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于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上述方面严格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3.组织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自律承诺书》,鼓励全校教职工努力提高自身修养,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自觉,培养“求知不辍,诲人不倦”的师者风范、“自省自律,有礼有节”的师者风格、“谦和诚挚,行之有度”的师者风度以及“合规合时,尚美尚雅”的师者风貌。

(四)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构建学校、处室、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学校在教师作风建设、学术规范、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全方位加强师德师风监督。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举报电话:0312-5976360,举报邮箱:bgs6360@163.com。畅通师德师风监督渠道,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投诉内容应为基本相关事实及证据资料,举报方应实名举报并对举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本人联系方式。

(五)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激励机制

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对于评选产生的师德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和奖励。同等条件下,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以及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选拔培育和各类高层次人才申报推荐中,予以优先考虑。

(六)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惩处机制

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和问责机制。全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七)建立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

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申诉机制和信息沟通反馈机制,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履行教育职责;搭建多渠道沟通交流平台,保障教师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权益,保障教师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益。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完善教师职业发展制度。鼓励并支持教师参加培训、研修、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为教师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五、组织领导

健全师德建设领导体制。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与部署,对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评估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处室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注重抓好部门联动,构建多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密切配合,层层传导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师德建设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