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县级电大进行综合评估的通知
时间:2014-11-27   浏览次数:



各县(市)电大分校(工作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大系统的综合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加快国家开放大学基层学习中心的建设步伐,推进以现代远程放教育为主体的各类办学形式的健康发展,经市校研究决定,对我市电大系统各县级电大进行综合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重点

重点评估县级电大一年来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具体评估标准按照《2014年县级电大综合评估方案》(附件)实施。

二、评估的方法步骤

(一)自评。县级电大要对2014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写出自评总结报告,填好相关表格,并对照综合评估方案的赋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

(二)远程验收及抽查。市校将对自评结果进行远程验收及抽查。具体程序如下:对照县级电大提交的自评报告、相关表格及日常工作情况核定分数,远程查阅有关资料、与县级电大领导交换意见等。

三、评估时间安排

本次评估,定于121日—1212日进行,121日—4日为自评时间;128日—1212日为远程验收、抽查及汇总时间。在远程验收、抽查期间,各县电大要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

四、确定评估结果

由市电大汇总评估数据,评选出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先进资格:①完不成当年招生任务的。②考试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且后果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几点要求

(一)各县级电大要站在系统建设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评估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评估工作,将这次评估的目的和意义向县(市)教育局领导汇报,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

(二)各县级电大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搞好总结、自评。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防止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三)各县电大要通过本次评估,总结推广已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使这些环节得到加强和改进。

(四)各县级电大要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将评估与日常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电大的办学方向和发展目标,全面提升我市电大系统的整体办学水平,积极谋发展、求突破,为我市经济建设做贡献。

2014年县级电大评估方案.doc

                               

   保定广播电视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