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春季开放教育试点各专业
集中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
开放教育各试点单位:
根据上级电大对开放教育各专业集中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我校各试点单位开展教学活动的实际,对2007年春季开放教育各专业集中实践教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我校开放教育集中实践教学工作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田东 副组长:聂金柱
成员: 刘志广、齐丽君、王淑玲
2、工作小组:
按专业成立小组,市校开放教育各专业主持教师任组长,成员为各县(市)教学点主管教学人员、直属班相关专业班主任及论文指导教师。
二、对市校和各县(市)开放教育试点单位集中实践环节的职责进行分配
1、涿州、曲阳两个试点单位从2007年春季开始,负责开展所有专、本科学员的集中实践教学工作。
2、其他试点单位只负责开展专科学员的集中实践教学工作,本科学员的集中实践教学工作仍由市校负责。
三、从2007年春季开始,全市范围内实行开放教育学员毕业论文注册申请的办法
1、要求2007年春季开设“毕业论文(作业)”课的开放教育学员统一填写由市校下发的《开放教育学员2007年春季毕业论文(作业)注册申请表》,所填内容要详实。对不注册申请的学员,各教学点有权取消该学员2007年春季参加集中实践教学活动的资格。
2、各县(市)教学点在保定电大开放教育教学平台“教学公告板”下载相关专业表格后印制并下发给学员,并将学员注册申请表统一上报到各工作组长。
3、直属班此项工作由教学处和学生处配合完成。
四、加强对集中实践教学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资格审查
1、教学处各专业主持教师采用自学的办法,观看中央电大有关开放教育集中实践活动的光盘,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2、组织各县(市)试点单位主管教学人员于2007年1月5日下午2:00召开2007年春季开放教育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培训会,指导布置具体工作。
3、严格审核指导教师资格。
市校各专业主持教师对所负责专业的指导教师的资格进行初审,要求指导教师提供学历或职称复印件,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最后报省校审批。
附件:总体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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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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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布置工作 |
2006年12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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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校各专业主持教师自学上级文件,领会精神,制定所负责专业2007年春季集中实践教学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
2006年12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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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召开试点单位主管教学工作人员参加的2007年春季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培训会 |
2007年1月5日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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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员填表注册 |
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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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指导教师培训及资格审核 |
2007年1月9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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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毕业论文初步选题 |
2007年3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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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会调查 |
2007年4月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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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毕业论文一稿、二稿、三稿 |
2007年5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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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试点单位报专科论文 |
2007年5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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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毕业论文评审、答辩 |
2007年5月20日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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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上报省校论文成绩单 |
2007年6月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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