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保定电大关于做好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补修课管理工作的规定
时间:2005-06-06   浏览次数:



  开放教育本科教育段中部分学员,由于专科段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和本科段的学习要求有差异,须补修部分课程。为了顺利实现专科与本科教育的有机衔接,做好补修课程管理工作,依据中央、省电大有关要求,特规定如下:

一、 补修注册
  学员原则上入学后两个学期内完成补修课程的学习。
  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员到班主任处注册该学期计划补修的课程,选择补修办法。申请办理免补手续。
二、 教材
  学员统一订购、使用省电大指定的教材。
三、 补修方法
  参加学校集中统一组织的补习(须按课程学分交纳一定的补修费)。
  根据课程内容自行补修,采取自学、看音像教材等形式进行。(要求学员完成书面平时作业及课程论文,内容可从保定电大开放教育处主页教学管理栏目中下载)。
四、 考核方式
  集中补习的学员只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按卷面成绩占80%,平时作业成绩占20%合成记入。
  自行补习的学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按卷面成绩占60%,平时作业成绩占20%,课程论文成绩占20%和成记入。
五、 免补课程
  在高等学校学历教育中修过所规定的补修课且成绩合格者,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教学教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只要所修课程的教学要求不低于该课程教学要求,经教务处验看成绩单或相应的证件并将成绩单或相应的证件复印件存档,该课程可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