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保定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06年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3-07   浏览次数:



各处室:
  根据保定市教育局保教人[2007]2号《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要求,2006年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将参照《2006年全市政府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我校2006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6年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教职工2006年的德才表现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激励广大教职工勤奋工作,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构建和谐电大、促进电大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三、考核方法步骤
  ㈠动员部署。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动员,明确年度考核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要求,并提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㈡总结述职。每名教职工,都要根据所在岗位的职责任务要求,撰写述职报告。
  ㈢民主测评。为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考核质量,在总结述职的基础上,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量化测评参照内容及测评参照标准,在本处室内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㈣处室提出意见。各处室要以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月记实、季考评和半年初评情况为基础,结合年度考核及测评结果,提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并报主管领导。
  ㈤党委确定。在处室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基础上,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㈥公示。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限内如对优秀等次的人员有异议,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考核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核实反映的情况,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㈦通报结果。将考核结果以书面或谈话形式向被考核人通报结果。
四、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
  ㈠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勤奋工作,有改革创新精神,业绩突出。
  ㈡称职(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廉洁奉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业绩较好。
  ㈢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在年度考核中,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有些勉强,但又不能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㈣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优秀等次中,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按照《公务员法》给予记功或嘉奖;连续两年考核合格、优秀的人员,可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要进行诫勉谈话、离岗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对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一律做降职处理,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组织实施
  ㈠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书明,副组长:邓曙,成员:周贵斌、田东、王志强。具体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㈡本次考核我校优秀等次指标15个,中层以上干部将与普通教职工分别考核,中层干部占5个、普通教职工占10个名额。各处室于3月8日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5名中层干部、2名普通教职工做为优秀等次候选人,最后由党委决定最终人选。
  ㈢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考核奖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党性、讲大局、讲风格,通过年度考核,增进团结,振奋精神,努力工作。  
  ㈣各处室要处理好年度考核奖惩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于2007年3月9日前完成这项工作,将考核表和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
 
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