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电大分校(工作站)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基本信息管理的通知》冀电大教(2008)1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放教育新生基本信息更正及在籍生基本信息统一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生基本信息更正
从2008春季开始,新生基本信息核对、更正工作于入学后第一个学期内完成,第二学期以后不再进行学生基本信息更正。各教学单位须于4月20日和9月20日前将相应学期入学的新生基本信息更正数据及材料(文字及电子)报市校教务处。
二、关于2007年秋季前入学的在籍生基本信息清理
按照中央电大及省电大要求,针对2007年秋季前(含2007秋季)入学的在籍生基本信息进行一次性的数据清理。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数据清理工作,务必于2008年4月20日前将更正数据及材料报市校教务处。清理后的在籍生基本信息不允许再进行更正。
三、关于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基本信息变更
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入学文化程度、毕业日期(达到“入学文化程度”的日期)允许进行更改。各教学单位须于每年4月20日和9月20日前将数据及材料报市校教务处。
四、学生基本信息更正数据及材料要求
1、根据更正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如需对新生、在籍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进行更正,须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姓名变更,须提供户口本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粘贴在A4纸上。
③入学文化程度及毕业时间更正或变更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要求须提供EXCEL电子版及文字版(盖章)。
3、材料准备说明:
①、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有审核人(各教学点负责人)签名,依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的顺序排列、装订。
②、信息更正材料须按更正内容分类排序、班号及学号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同时在页面底端(页脚居中)加页码。
③、2008春季与2007秋季(含2007秋季)以前的信息更正数据及材料须分别填写、装订。
附件:
附件.xls《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基本信息更正情况统计表》
保定电大教务处
200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