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08年下半年两沟通教育经济法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论文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6-06   浏览次数:



各县(市)电大分校、工作站及有关教学单位:

2008年下半年两沟通经济法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论文考核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按河北大学的相关要求,申请学位的考生须统一到河北大学校本部报名,不申请学位的考生仍可到市电大报名。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形式

申请学位的考生须撰写毕业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不申请学位的考生须参加毕业综合考核。

二、报名条件

考生取得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后,方可撰写毕业论文或参加毕业综合考核。

三、信息采集

1、申请学位的考生

2008615前到河北大学成教学院报名采集信息。

2、不申请学位的考生

按河北大学的要求只采集考生信息,不报考课程。各报名点于2008623以光盘形式上报市校教务处。

1、申请学位考生

1)、论文的选题要求:考生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参考《毕业论文写作指南》确定论文题目,也可以在所学专业范围内自己命题。

2)、论文的写作要求:考生应参照《毕业论文写作指南》和论文范文。考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可参考各种相关文献资料,但不得抄袭或从网上下载,如经发现抄袭之作,论文成绩将不予通过。

3)、论文的取送:由申请学位的考生本人,按河北大学的时间要求,将考生论文写作提纲、初稿统一报(可邮寄)河北大学成教学院,河北大学指导教师审阅考生毕业论文,写出论文指导意见。河北大学将考生论文指导意见、初稿邮寄返还考生修改。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时,由考生本人上交论文指导意见和毕业论文成稿。

4)、论文答辩:申请学位的考生须参加河北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具体时间由河北大学通知申请者个人。

2、不申请学位者

1)、考核时间:2008921日上午800-1200,开卷考试。

2)、考点设置:毕业综合考核的考点设置在各市电大,各市电大负责组织所属县电大(教学点)考生的毕业综合考核。

3)、考核内容:经济法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中的企业法、金融法(一)、工业产权法、劳动法、国际投资法五门课程。

4)、考核命题:毕业综合考核试题由河北大学组织教师命题,教师命题时给出题目的答题思路。河北大学给出5道题目,由省电大向参加毕业综合考核的考生公布,考生按题目答题思路组织素材。考核前河北大学从5个题目中抽取2-3道题目作为本次考核的正式考题。

四、成绩评定

所有考生(申请学位和不申请学位)的成绩均由河北大学负责评定,并由河北大学统一上报省考试院。

五、费用收取

收费按170/科次标准执行。

鉴于参加论文和综合毕业考核的人数较少,按河北大学的要求,主考院校考核费(150元)缴纳方式改为:

1、申请学位的考生

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的同时,将主考院校考核费交河北大学成教学院。

2、不申请学位的考生

各报名点上报报考数据时一并缴纳(170/科次)。

河北大学成教学院选题地点:保定市合作路1号河北大学南院第6教学楼311室,联系电话:0312-5079382,联系人:温夫成,乘车路线:火车站乘4路、27路河北大学下车。

 

 

 

 

保定电大教务处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