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央校电校考【2010】24号文件及省校冀电大校字【2010】110号文件精神以及全省电大系统教学和考试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促进电大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制定此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考风考纪建设和考试管理工作落在实处,我校成立党委领导下的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试工作办公室、安全保卫组。考试领导小组努力抓好考试考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及时掌握考试工作新动向和考风考纪新情况。考试办负责此次考试的考场安排工作,提供考试技术支持服务,掌握考点动态并向省校及时汇报当日考试情况。安全保卫组负责考点安全、保密、医疗、车辆使用及后勤服务等工作的检查落实以及对考点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并负责上级巡视员食宿安排。
二、认真执行考试管理规定、细化并完善考务工作流程
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及“统考”的各项规定。对于考点管理、考点布置及工作人员配置、考试考场纪律、监考工作守则等规定要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不断细化并完善考务工作流程和相应的考风考纪管理制度。
三、加强考试管理人员、监考教师培训
考试管理队伍建设是考风考纪建设的基础。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考试管理队伍,是做好考试管理工作、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有力保障。我校选用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有正义感的人员担任考试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并认真做好监考教师的考前培训工作。
四、强化考场远程视频监控和通讯技术作弊防范等措施
根据中央电大及“网考办”要求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防范利用通讯技术手段进行考试作弊的若干意见》,我校在“统考”考场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在每一个考场配备手机信号屏蔽器。
五、公示考试安排和考风考纪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我校通过网络及校内的液晶显示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做好举报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反馈情况和处理结果。
六、加强学生考前诚信教育
根据在职成人学生的学习和工作特点,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入学教育、考前动员及考场评语等媒介和方式,正面引导和人性化管理,增强考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针对性的开展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对于学生充当“枪手”替他人考试的和雇佣“枪手”替考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同时将处理决定报送违纪人员所在单位。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