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电大分校(工作站)
根据省电大《关于2012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冀电大校字﹝2011﹞99号)及《关于2012年春季“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冀电大校字﹝2011﹞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开放教育及“一村一”招生工作稳步发展的现实需要,现就我市2012年春季开放教育及“一村一”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招生工作是关系到学校办学声誉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教学点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扩大开放、保证质量、强化特色、打造品牌”的发展方针,推进开放教育内涵建设,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确保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各教学点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政策和中央电大、省电大、市电大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根据当地社会需求,结合各自优势和特色,科学合理地确定招生层次和专业;要规范与社会各类机构的合作办学行为,要对拟合作单位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进行全面的实地考察和认真评估,并对合作单位的办学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各教学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注册的职责和权利,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不得自行设立教学点或学习点,或自行增开新专业;严禁以任何形式跨区域招生,杜绝以“挂靠注册”等方式规避和违反招生管理规定的各类违规招生办学行为。
3.加强教学点的建设与管理。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开放教育的发展与规范办学,依法治教,从严管理;要落实教学设施基本配置,强化和完善专业教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稳定招生工作队伍。中央电大、省电大对教学点实行动态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对连续三季不开展招生工作的教学点将予以黄牌警示,对连续两年不开展招生工作的教学点将予以撤消。
4.严格新生入学管理工作。开放教育是经教育部批准,电大系统共同参与、主要面向在职成人的一种新型教育形式。各教学点不得以开放教育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兼读或套读开放教育。教育部将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与网络教育统考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挂钩,各教学点要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切实把好入口关,确保生源的基本质量。
5.确保完成招生任务(各县招生任务见附件)。2011年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精神,全年招生10184人,居全省第一。望各县市电大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完成招生任务。
二、招生专业
2012年春季我市共开设44个专业,其中本科(专科起点)专业13个,专科专业21个,“一村一”专业10个。
1.本科(专科起点)专业:法学、会计学、英语(教育方向)、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小学教育、金融学、土木工程(建筑管理方向)、园艺、护理学、学前教育(学前教师教育方向)。
2.专科专业:法学、护理学、教育管理、行政管理、金融、会计学、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汽车营销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筑施工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数控技术(含机电方向)。
3.“一村一”专业:设施农业技术、园艺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畜牧兽医、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农村信息管理。
2012年春季暂停种特种动物养殖专业的招生。
2012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专业及名额分配方案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招生管理系统”(zs.ouchn.edu.cn)。
三、招生对象
1.本科专业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2.专科专业
(1)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者。
(2)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3.“一村一”各专业: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农村青年。
四、教学点设置
1.2012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教学点以省电大在省内报纸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中公示的教学点设置为准。
2.报经中央电大批准,2012年春季增设博野、雄县、徐水、容城、清苑、唐县等6所县电大为本科教学点。
五、招生宣传
各教学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和中央电大、省电大招生简章组织招生宣传,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要在招生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招生宣传海报;要向报名者明确开放教育入学资格、学习形式、修业年限、统考、学历文凭、学位授予、电子注册等政策要求。
六、入学资格审核
新生入学资格由各教学点初审,省电大复审,中央电大终审。本科(专科起点)新生入学资格逐级审核后报教育部校验,通过校验者方可取得正式入学资格。
1.各教学点要对本科(专科起点)、专科报名者毕业证书原件、本科(专科起点)报名者“学历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指导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含“入学资格承诺书”)。本科报名者“学历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教学点存档备查,一份交市电大招生办。
本科(专科起点)报名者“学历证明”材料须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打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教学点必须对报名者“学历证明”材料进行网上核查,并由经办人在材料上签字、加盖公章。
2.各教学点对报名者的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切实落实与本、专科、“一村一”各专业报名者签订“入学资格承诺书”(报名表封底)制度。
持省域外身份证报名者,教学点应要求其提供在报名地务工的相关证明(省校复审时须提供)。
3.各县市电大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时间见下表
时 间 |
县(市)电大(教学点) |
2月21日 |
涞源、定州、曲阳、唐县、望都、安新、高阳、蠡县、博野、雄县、清苑 |
2月22日 |
涿州、高碑店、阜平、安国、涞水、顺平、易县、容城、定兴、徐水、满城 |
审核以各县市电大为单位进行。各县市电大(教学点)须提供的审核材料包括:
①新生注册花名册(从招生系统下载打印带底纹的);
②招生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贴在表的封底,按花名册顺序排列);
③本科报名者“学历证明”材料;专科报名者毕业证书原件(按花名册顺序排列)。
注意事项:
①毕业证、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者,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户籍证明;
②持省域外身份证报名者需提供在报名地务工的相关证明;
③护理学专业报名者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药学专业报名者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或在职在岗证明。
七、入学水平测试
1.新生入学水平测试时间:2012年2月19日上午9:00至11:00。市校将于2012年2月上旬下发入学水平测试题样题,测试试卷由各教学点自行印制,测试后试卷由教学点评阅。
2.市电大入学资格审核期间,各县市级电大应将所属新生“2012年春季开放教育新生入学水平测试分析报告”报市校招生办。报告内容包括:参加测试人数(分专业统计)、本专业人数、相近专业人数、其它专业人数、年龄分析、及格比例等。
八、招生方案执行和新生注册
1.各教学点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2年2月18日组织秋季招生。
2.为合理调整招生计划,请各教学点于2012年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本教学点各层次、各专业招生情况报市校招生办(bdddzsb@163.com)。
3.各教学点要认真做好新生信息填报和核对工作,特别是本科报名学生原有专科学历信息的核对工作,务必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避免因信息填报有误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核。
4.新生电子照片由各教学点安排采集。教学点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后,汇总所有照片以数据包形式报送市校招生办公室。
5.市校审核报名信息前,各教学点务必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核对完毕,待市校审核报名信息后,各教学点通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上报数据。新生基本信息报送后,无论何种原因,新生基本信息不得更改。
保定电大系统2012年度开放教育任务分解表.xls
保定广播电视大学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