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的通知
时间:2017-09-21   浏览次数:



各县(市)电大分校(工作站):
接省校通知,现就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征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征集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专业技术骨干或者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者。
2、成功自主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带动他人创业就业、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自主创业典型。
3、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志愿服务西部建设和农村建设,带领当地群众走上致富路或取得其他突出成绩的优秀代表。
4、应征入伍并在祖国国防事业中做出较大贡献,获得表彰的优秀代表。
5、热心社会公益、为社会做出贡献,并获市级以上媒体报道者。
二、典型事迹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或人物通讯的写法,事迹要典型、翔实,语言要简练。涉及到数字要准确、具体,文字材料以2000字为宜,并附优秀毕业生的彩色生活照或工作照片2-3张(电子版,最好是工作现场的照片、获奖的照片等。)
2、典型事迹材料由标题、个人简历(2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年份专业及层次、就学教学点、毕业年份、现在工作单位和岗位、所获得的荣誉称号等)和优秀事迹(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主要先进事迹、获奖情况、人生感悟等)组成。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个人简历用小四号仿宋体,正文用四号宋体,小标题用三号黑体。A4纸打印。
3、佐证材料:创业成功者营业执照照片或复印件,重要获奖或反映本人重大成果的证书照片或复印件(电子版)。
三、材料使用
1、省电大将在校园网站开辟优秀毕业生风采展示专栏。
2、择优收入省电大网上校史馆“知名校友”栏目。
3、汇编成册复印《杰出校友风采录》,作为省电大宣传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电大分校(工作站)推荐优秀毕业生典型不少于1名。
2、要在认真考察、实事求是地基础上,对本单位的毕业生进行全面了解和遴选,多渠道发掘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展示优秀毕业生创业立业的奋斗历程和成长经历,突出电大学习经历对学生成长的作用。
3、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要注重德才兼备,材料务必真实、全面、完整、及时、准确。
4、2017年11月1日前提交优秀毕业生材料(发至邮箱:bdddzxc@163.com)。要求每位毕业生的所有材料汇总在文件夹中,以“**电大—学生姓名”命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组宣处  王冰
联系电话:5976383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