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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生处、中专教育处团总支和教师团支部的决定
时间:2006-04-05   浏览次数:



各处室:
  为了便于管理和开展适合不同层次青年团员的活动,根据《团章》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学生处团总支、中专教育处团总支和教师团支部,学生处团总支委员会书记由陈林担任,中专教育处团总支委员会书记由张真担任,教师团支部书记由高昉担任。
  团总支成立后,要在本处党支部和校团委的双重领导下,教师团支部要在校团委的直接领导下,做好青年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各类提升综合素质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三观”教育,努力把青年工作做实做细,真正担当起青年学生和教师利益的忠实代表,为我校的发展、稳定做出卓有成效的贡献。
 
 
中共保定电大委员会
200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