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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赵拥军同志被评为“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进个人”
时间:2017-04-26   浏览次数:



近日,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表彰通知,我校赵拥军同志被评为“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进个人”。
自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来,我校党委高度重视,科学部署,成立工作队,负责东风办灵雨寺村大气污染防治的包村帮扶工作。工作队扎实工作,团结配合,有效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了灵雨寺村干部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组宣处  王冰)